國際稅務國際29/1/2026
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:對跨國企業的影響與應對

OECD推動的全球最低稅率協議(Pillar Two)已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實施。本文分析15%最低稅率對跨國企業的影響,並提供合規建議和稅務規劃策略。
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:對跨國企業的影響與應對

一、全球最低稅率協議背景

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於2021年10月達成歷史性協議,推出雙支柱方案(Two-Pillar Solution):

  • 支柱一(Pillar One):重新分配跨國企業的徵稅權
  • 支柱二(Pillar Two):設定15%的全球最低稅率

截至2026年,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同意實施此協議。

二、全球最低稅率機制

核心概念
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要求年收入超過7.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,在每個司法管轄區的有效稅率不得低於15%。

主要規則

1. 收入納入規則(IIR)

母公司所在地對子公司的低稅利潤徵收補足稅。

2. 低稅利潤規則(UTPR)

如母公司所在地未實施IIR,其他司法管轄區可徵收補足稅。

三、對跨國企業的影響

1. 稅務成本增加

在低稅司法管轄區運營的企業將面臨額外稅負:

  • 開曼群島(0%稅率)→ 需補足15%
  • 愛爾蘭(12.5%稅率)→ 需補足2.5%
  • 新加坡(優惠稅率5-10%)→ 需補足5-10%

2. 稅務架構調整

傳統的稅務規劃策略可能失效,企業需重新評估:

  • 控股公司的設立地點
  • 知識產權的持有架構
  • 融資安排

四、香港的應對措施

香港政府已表明將實施全球最低稅率協議,以:

  1. 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
  2. 避免其他司法管轄區徵收UTPR
  3. 確保稅收留在香港(通過QDMTT)

五、企業應對策略

策略一:進行影響評估

計算集團在各司法管轄區的有效稅率,識別低於15%的地區。

策略二:優化稅務架構

確保實體在當地有足夠的實質運營,合理分配集團內利潤。

策略三:加強稅務管治

建立稅務風險管理框架,加強稅務透明度。

結語
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標誌著國際稅務規則的重大變革。跨國企業應及早準備,重新審視稅務策略,確保在新環境下保持競爭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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