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際稅務國際29/1/2026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:對跨國企業的影響與應對
OECD推動的全球最低稅率協議(Pillar Two)已在全球多個司法管轄區實施。本文分析15%最低稅率對跨國企業的影響,並提供合規建議和稅務規劃策略。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:對跨國企業的影響與應對
一、全球最低稅率協議背景
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(OECD)於2021年10月達成歷史性協議,推出雙支柱方案(Two-Pillar Solution):
- 支柱一(Pillar One):重新分配跨國企業的徵稅權
- 支柱二(Pillar Two):設定15%的全球最低稅率
截至2026年,已有超過140個國家和地區同意實施此協議。
二、全球最低稅率機制
核心概念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要求年收入超過7.5億歐元的跨國企業集團,在每個司法管轄區的有效稅率不得低於15%。
主要規則
1. 收入納入規則(IIR)
母公司所在地對子公司的低稅利潤徵收補足稅。
2. 低稅利潤規則(UTPR)
如母公司所在地未實施IIR,其他司法管轄區可徵收補足稅。
三、對跨國企業的影響
1. 稅務成本增加
在低稅司法管轄區運營的企業將面臨額外稅負:
- 開曼群島(0%稅率)→ 需補足15%
- 愛爾蘭(12.5%稅率)→ 需補足2.5%
- 新加坡(優惠稅率5-10%)→ 需補足5-10%
2. 稅務架構調整
傳統的稅務規劃策略可能失效,企業需重新評估:
- 控股公司的設立地點
- 知識產權的持有架構
- 融資安排
四、香港的應對措施
香港政府已表明將實施全球最低稅率協議,以:
- 維護香港作為國際金融中心的聲譽
- 避免其他司法管轄區徵收UTPR
- 確保稅收留在香港(通過QDMTT)
五、企業應對策略
策略一:進行影響評估
計算集團在各司法管轄區的有效稅率,識別低於15%的地區。
策略二:優化稅務架構
確保實體在當地有足夠的實質運營,合理分配集團內利潤。
策略三:加強稅務管治
建立稅務風險管理框架,加強稅務透明度。
結語
全球最低稅率協議標誌著國際稅務規則的重大變革。跨國企業應及早準備,重新審視稅務策略,確保在新環境下保持競爭力。